政府看似不想复建居屋

日期:2010-06-04

政府发表“资助市民自置居所公众咨询”文件,思路其实是承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早前在报章所发表“「居有其所」是目标,居屋是唯一途径?”之文章内容,就资助市民自置居所,来个全面谘询。

 

局长文章反映政府倾向

郑局长作为特区政府房屋政策之问责官员,自然有权利及义务,公开其对相关政策之看法,她在市民大众、各方政治团体对楼市及房屋政策意见/“牢骚”不绝时,无惧批评,仍选择在报章发表文章,提出自己的看法,在问责态度上,值得一赞,事关市民大众可透过文章,了解特区政府当下对相关政策之看法,同时亦可让政府“收收风”,掌握多些房屋政策上之民意。

 

理论上市民大众应对郑局长之文章有很多回应,但由於同时期亦有其他特区政府更具影响力之人士(包括特首、财爷及行政会议成员等),公开发表其对房屋政策之意见,故郑局长之文章,似乎在坊间及传媒中没甚回响。从另一角度看,亦可以说没有太多之反对声音。这正好给特区政府造成契机,顺水推舟地将郑局长之文章思路,扩大成一个谘询文件,集思广益,就资助市民自置居所之安排,来个全面谘询。

 

谘询尚算快速

坊间一般对谘询文件内容有两个批评:(1)未够全面及公开,且只可上网下载,没有“印刷文本”派发,做法不算积极;(2)缺乏对复建居屋与否提出讨论,意味着特区政府不想复建居屋。

从现实角度看,笔者认为今次之谘询,算是做得比较快,故只安排让有兴趣者上网下载谘询文件,当中既有环保意义,又可集中谘询对象,让有兴趣的一群(如八十后),主动透过互联网发表意见,本无不可。

 

尽管谘询文件内,不多谈及会否复建居屋,其实市民亦可把握这个谘询机会,多些表达其想复建居屋之意见,直接向政府反映。不过,谘询归谘询,从施行及管治角度看,特区政府往后多数会以“金钱”资助市民置业,机会比复建居屋者大、皆因此一时,彼一时,时代已有变,居屋的角色未必如过往般重要及有效。

 

政府会倾向以金钱资助市民置业

用真金白银资助市民置业,效果适时并直接,且可让市民自行选择购买所喜爱之居所;再者,往后置业之人士,多少亦带有投资意念,故过去以“自用居住”为主要目的之置业方法(指居屋计划),未必再合时宜。

 

由於特首之任期有限制,要他在任期内,推行未有社会共识之跨任期政策(如复建居屋),对他及下任特首,未必公平,而居屋由决定兴建,至最后抽签拣楼,期间需时多年,未必能迎合不同经济周期之楼市需求,且香港向来缺地,要特区政府长时期保证有地建居屋,既非易事,又可能影响到私楼市场,政府未必愿意(或能够)在这方面有长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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