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九招」对发展商之监控更严谨
日期:2010-08-06最近在电台节目中,笔者有机会访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讨论有关针对改善地产商售楼之「消九招」。刘小姐指出,相关建议之背后原意,其实只希望市场能发展至有更公开资讯、更公平运作之环境,初步已收到政府、市民大众及传媒之正面反应。
笔者同香港普罗市民一样,对消委会有较正面之偏好,一方面明白它没有法定权力,去惩处那些“不法商人”,另方面仍观察到该会不断为较弱势之消费者,尽力向提供“不合理”服务及产品之商人,讨回公道;此外,消委会亦时有向政府献策,提供保障消费者权益之方案。
以消费者权益出发
当细心分析后,大家不难发现今次之「消九招」,基本是站在消费者权益出发。可是,笔者预计,「消九招」内提到「发展商和销售代理不应发放非正式的“意向价”或以任何不明确的言词描述拟出售单位的可能作价,并不应正式开售前接受订金或其他代价」及「在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处理投诉的初步筛选阶段引入独立代表」等两项建议,将特别难得到业界支持,事关当中之要求,可能跟目前市场之运作,有较大落差,倘建议真的实行后,发展商之处境会变得较难掌握、甚或弱势,故没有政府积极提出及施压,发展商未必会轻易就范,自律地走前一步。
建物业资讯平台要靠政府首肯
对於消委会提及「建立一个网上的物业市场资讯平台,让公众可以透过一个独立和权威性的来源,获得有关香港一手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全面资讯」之建议,就要看政府有没有诚意支持。理论上,政府目前之不同部门,本来已存有不少有关香港物业之资料,但要将它们连结起来,经单一平台推出物业资料,供市民使用,除要花耗大量电脑系统资源,及相关之整合费用外,日后在运作上可能引起之法律及行政责任,亦要先行研究清楚,相信政府未必会轻易同意,更遑论要求发展商,在政府未表态支持建网上物业资讯平台,便率先答允将新楼成交资料尽速输入供市民查阅。
业界未必容易支持「消九招」
有人会认为,市场上既然有了政府倡议之「九招十二式」,现在又多了「消九招」,究竟是否多余,又或根本是虚招,但业内人士一看便明白,「消九招」才是实招,其对发展商售楼之监控,远较政府所倡议,以平衡业界、买家及市民期望为主之「九招十二式」,还要严谨,对消费者(新楼买家)之保障自然会更大,但未必容易得到业界支持。
笔者希望消委会本着一向信念,一方面积极与受影响之业界,及政府相关部门多作沟通,另方面亦要在保持原则下,懂得有所相让,尽量与政府及业界寻求共识,务求尽快将保障消费者权益之建议,多少都付诸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