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豪宅定分界(二)

日期:2019-05-16

 上文提到,笔者支持按差饷及物业估价署的分类方法,来区分何谓一般住宅及豪宅。该署以实用面积大小,分为ABCDE 五类私人住宅,其中D类是介乎1076至1721平方尺的物业,而E类则是大於1722尺的。


根据差饷及物业估价署网页资料,由2009年至2018年,每年各类私人住宅物业总存量,大约是110万伙,而D类加E类物业的存货量,都在7至8%左右,大约9万多伙,而如果只计E类物业的话,比例更少,只得2%,有2万3千伙左右。

D及E类两类物业加起来,也占不到总存量十分之一,显示这类物业,非常罕有。所谓「物以罕为贵」,将它们定义为豪宅亦合情合理。

如果再仔细地看,2018年,全港私人住宅总存量为1,193,971伙, 当中E类物业占27,212伙。2万7千多伙中,有19,038伙,属於大家梦寐以求的洋房大宅(不计村屋),余下的8,174伙就是一般分层大单位。即是说,2018年,全港私人住宅只有1.59%是洋房,0.68%是分层大单位。比例之低,足见其罕有程度,要形容它们为超级豪宅,亦不为过。

根据政府最新统计数字,家庭住房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为430平方尺,人均居所面积,则为161平方尺。笔者心目中的豪宅面积,比起上述两个中位数,最少多1.5倍及5.6倍。居住在豪宅的家庭或个人,所能享受的面积,都比一般市民大得多。香港地寸金尺土,能占用上1,076平方尺或以上的面积,是香港家庭住房楼面面积中位数的1.5倍,应该有资格被称为豪宅了吧!

转载自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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