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可重建 买家寻宝地

日期:2016-01-14

近日有同事接触笔者,对一些历史建筑物作出垂询。他们提出的问题令我有兴趣对香港的历史建筑物作出一些探讨。

香港的历史建筑可以分为「法定古迹」及「历史建筑物」。「法定古迹」是受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迹」条例所保护。截至2015年10月23日为止,全港共有111项法定古迹。根据法例,任何人均不得在暂定古迹或古迹之上或之内挖掘,进行建筑或其他工程,种植或砍伐树木,或堆积泥土或垃圾,亦不可拆卸、移走、阻塞、污损或干扰暂定古迹或古迹。因此,如物业拥有人没有甚麽空间去发展自己的物业。

法定古迹禁发展 可向政府索偿

可幸的是,法例本身亦容许政府支付款项於暂定古迹或古迹的拥有人或合法占用人,以补偿因政府行使法例赋予其保护法定古迹的权利或政府拒绝给许可证或在许可证附加任何条件,令古迹拥有人或合法占用人而蒙受或相当可能蒙受的经济损失。以景贤里为例,政府与业主协议当业主修复好物业后,业主可获附近一幅规划为绿化地带的斜坡作为补偿。

至於历史建筑物,它们不受法例保护,亦同时分为3个级别。由於历史建筑不受法例所保护,所以就算物业被评级,好多业主仍然可以选择拆卸及重建。较近期及瞩目的例子为何东花园,它已於2009年例为一级历史建筑,但业主要求将其建筑物从古迹名单中剔除,以免影响其价值,并向屋宇署申请重建为11幢低密度4层高洋房。古物谘询委员会於2011年1月将何东花园列为暂定古迹,有效期为12个月。但最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2012年12月决定放弃将何东花园列为法定古迹。物业终亦於2015年1月以51亿元天价卖出。

事实上,不少二级、三级其至一级历史建筑均已拆卸重建或准备重建,监於港岛地皮供应量甚少,买家不妨尝试花时间於这些历史建筑物中「寻宝」。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执行董事 张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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