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的烦恼

日期:2016-09-09

最近笔者遇到客户求助,遇到租客欠租等问题烦恼。租客欠租,方法之一是经土地审裁处申请收回物业并追讨欠租,俗称「收楼令」。业主可自行申请,但有关程序繁复及费时,不少客户委托笔者或律师处理,笔者借此分享一些心得。

 

如租约未「打厘印」,不被法庭接纳,业主可到税局补交罚款及加盖印花,逾期超过一个月加盖印花的罚款为正常印花税额10倍。但有些情况可申请减免罚款,笔者试过为客户成功减免。另外,申请「收楼令」时,笔者最普遍遇到租约地址跟查册地址有出入,此情况在唐楼地址更易混乱,令申请时间更长,故业主与租客在租约的物业地址应与查册的一致。笔者亦遇过有租客以物业有残缺为由而拒交租,但交租乃租约责任,法庭一般不会因此予租客拖欠租金,如租客坚拒清还欠租,将面对法庭收楼。申请「收楼令」程序长达3至4个月,与其花时间在法律程序上,业主在甄选租客时应多下工夫。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助理经理 廖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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