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价可低市值5%至50%
日期:2017-09-28
近日发生了一宗凶案,这命案一下子令案发大厦产生了3个所谓「凶宅」,再加上有朋友询问我如何处理她自己拥有的「凶宅」,故今次不妨谈谈凶宅对物业价值的影响。
首先,何谓「凶宅」呢?其实「凶宅」本身没有一个官方定义,广意来说,一般人会认为单位内「死过人」就可以叫做「凶宅」。但住客好可能「安详」地在所住单位内自然过身,如果根据以上定义则好多单位都可以凶宅。而狭义来说,单位内如发生一些非自然死亡,如他杀或自杀,则会定义该单位为「凶宅」,知名的例子如康怡花园D座烹夫案及德福花园5屍命案等等,以上单位无疑就一定会变为「凶宅」。
比邻单位成交价 见端倪
究竟「凶宅」会怎样影响物业的价值?当一个有理性的人得知物业曾经有住客在单位内非自然死亡,如他或她有一刻犹豫的话,则他或她的出价一定会有不利的影响。如果市场内大部份的人都有这种犹豫的话,则物业的价格影响则越大。但究竟影响有多大呢?由於「凶宅」鲜有成交,故很难作科学化的分析。但在「凶宅」比邻的单位却偶然会有成交。以上述两个经典例子,邻近单位的售价往往比同屋苑其他单位会少10%至20%,所以估计案发单位起码会比市值低30%至50%不等。
当然,随着市况转变,下调的空间亦会有所不同。在楼市炽热的时候,由於市场上可供买家选择的单位不多,故市场上亦见到一些相对不太出名的「凶宅」可能只略低於市价5%-10%便能售出。
就例如我朋友所拥有的「凶宅」,它是一个楼龄超过50年的单幢住宅单位,由於未做遗产承办,我从田土厅查不到任何文件显示业主是在单位内非自然死亡的,如果我的朋友不说出来,我根本无可能得知呢个单位原来是凶宅。当然如果我的朋友要放售或放租的话,这单位是凶宅的事实始终会曝光,因我的朋友需要做遗产承办及转名,尽责的地产代理应该可以从田土厅中的资料查出。
中原测量师行执行董事张竞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