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

日期:2018-05-21

 

最近又到内地生来港求学的高峰期,有报道指,业主或二房东为获取比平常高达数倍的丰厚租金,将三房单位劏开成六个房间放租。若果是身为业主、二房东及租客,在这样的租约安排上应注意什麽?

若业主同意二房东分租,租约上应清楚订明二房东是否有权转让、转租或分租该物业或其任何部分的占用权予任何其他人等。若二房东违反协议或欠租,业主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收回出租物业,而租客若想作为二房东,在签署租约前也须要清楚注意业主是否同意分租的安排。

若单位分租成多户,作为分租客无可避免要与其他人“共住”,所以在签署租约时可以先尝试了解其他分租客的身份及背景。另外,也要清楚知道一些共同使用的家电设备例如热水炉,洗衣机等的维修责任谁属。当然,身为租客也应该以合理及恰当的方式使用物业设备。 

而分租往往亦涉及单位改建的问题。很多时二房东承租物业后会改建房间隔而又不通知业主。租约上也须清楚订明二房东在没有业主书面同意前,能否对该物业作任何改动或加建。为保障双方利益,笔者也会在每次交收物业时,为单位内部拍照及纪录状况,务求能为业主租客双方作出客观的意见及评估,减少纠纷。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助理经理廖立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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