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兴废 宜与时并进
日期:2019-01-27近日新闲报道了一单土地诉讼官司,涉及一位知名区议员就丁屋发展与土地持有人之纠纷。当中提及过往很多丁屋发展的秘辛,如多少钱去「套丁」,丁屋落成后点样分配单位等等。但今天想讲的不是丁屋如何发展,反而是想分析丁屋的发展及土地供应如何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看到上面的新闻令我回想起十多二十年前前往马鞍山大水坑村比邻富安花园探望我的朋友时,留意到在巴士总站旁有一大片土地,当时纳闷紧为何政府不将那边土地一并发展为高密度住宅。回公司翻查资料才了解到那片土地原来是预留作兴建丁屋之用。那幅土地约有1公倾,现在已经建成了约55幢三层高的村屋。当时土地供应未有现在那麽紧绌,所以笔者都不以为意。
多层式发展 更具效益
但现今再看,以2100平方尺一幢村屋去计算,那55幢村屋提供了115,500平方尺的楼房面积,以地积比率计只有约1.07倍,但毗邻的富安花园现今城市规划为住宅甲类用地,地积比可以去到3倍。换句话说,如果那福地不是预留兴建丁屋的话,而是兴建富安花园一样的多层住宅的话,除了可以安置现有那55幢丁屋的申请者外,还有多两倍楼面可以提供给其他人。
笔者虑为,如果我们退而求其次,在取消丁屋政策有定案之前,能否将丁屋政策所兴建的村屋改为多层式楼宇?类似上述的建议其实多年前已经有人提出,只是政府没有实质的行动去研究。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