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厦申请改用途 莫迟疑
日期:2019-07-08
最近多了一些客人询问有关工厦单位申请改用途之地政服务事宜,原因都是收到地政总署的信函,指其单位已违反地契限制以作非工业用途,并要求於28天内把单位用途还原,重置作地契限制下所指定用途。
一般工业大厦的地契中,通常都会有条款指明大厦内所有单位,包括地下单位(即地厂),只可用作工业或工场用途。但随着工业行业式微,许多工厦单位都已经改为写字楼、零售、康乐场地等。早前传媒也有报导有关违反地契限制情况严重,部分甚至涉及消防安全影响。
查询的客人分别都好像一早已经知道自己已违反地契用途,亦知道可以委托专业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让已违规单位之用途合法化,但却偏偏选择在接获警告信函后才处理申请。其实,这种做法是大错特错。
政府有关部门会定期视察工业大厦,对大厦内各单位之用途情况大有概念,亦有相应的纪录在案。当向地政总署申请豁免书时,当局会要求申请者提供用途开始日期,并有机会向申请者追溯豁免费用。因此,那为何不及早申请,单位用得既安心,员工又获安全保障。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专业估价部高级经理吴庭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