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失大

日期:2020-07-02

最近笔者接触到一些客户和地产代理,留意到他们处理租务事宜上,有时为了贪方便或怕麻烦、或有忽略正当程序,虽然看似风险不大的事情,但当出问题的时候或会因小失大。笔者借此分享一些案例。


当物业带有租约的时候,因为按揭成数的原因,特别是住宅物业,往往比较交吉的物业难一点出售。所以有部分业主在租约生约期间,仍然会冒险以交吉形式出售物业。按理生约期间只需要给通知租客搬出就可以收回物业,但现实上租客未必可以如期配合,有不少案例要用法律途径收回物业,时间可以长达三个月至半年,对买卖物业构成影响。

作为出租物业的业主,当原有租客确定不续租,最理想的情况是立刻找到新租客接续租用物业,减少空置物业期间的租金损失。所以在原租客未迁出的时候,有些业主或会开始找新租客甚至签下租约。这个情况风险也是一样,原有租客未必可以如期迁出,到时或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追讨。就算租客能顺利迁出,但由於迁出后的物业状况与新租客的要求或有落差,如签租约前未有清楚谈好交楼标准,也有可能引起纠纷。

最近亦遇过有出租物业,旧租客由於疫情关系失联,租客未有按正常程序退租及交收物业,业主不顾程序照样收回单位及出租予新租客。其实这样做也有相当风险,因为按理旧租客的租赁还未有结束,业主未有租客同意收回单位,假若物业内有租客的贵重物品,不当处理或会被追讨。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潘志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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