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主盘等於笋盘吗?
日期:2014-04-07
银主盘是指业主拖欠或无力支付银行按揭供款,最终遭银行根据按揭条款循法律途径收回抵押物业,并将物业於市场出售,以卖楼款项偿还按揭欠款。早前有报导指近月银主盘数量增加,在楼市下行风险增加的情况下,银主盘风潮会否正在形成? 97年金融风暴后至03年,楼价出现长达6年跌势,当时楼市出现了很多资不抵债及断供个案,那些年银主盘曾大量涌现。现时情况有别於当年,按揭比率处低水平,甚少资不抵债,加上就业市场健康,供款比率偏低,即使楼价向下调整机会增加,亦不致於大幅增加断供个案;事实上,即使出现负资产不等於形成银主盘,导致银主盘的直接原因是断供。
近月银主盘稍为增加,较大原因是碍於内地水紧影响,令部份内地买家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因而选择放弃供款,结果由银行接收物业变卖抵债;另外亦有部份内地买家将单位进行高杠杆借贷套现,将物业加二按甚至三按四按,当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时,惟有弃楼而去。目前银主盘在市场仅属个别少数个案,暂难言会出现明显增加趋势,不过,银主盘可对楼市带来恶性循环之负面影响,最重要还是保持就业市场稳定以防患未然。
银主盘成交价多较市价为低,有些置业人士认为是寻觅笋盘好时机,但事实上,银主盘未必一定较市场上之业主楼盘吸引,虽然银主盘价钱一般较市价低,但幅度多少,亦视乎市场供求、物业质素以及银主取态。银主行使法律权力将按揭抵押品变卖时,基本上需对业主履行诚信责任,尽量按市场合理价值出售物业,以保障业主的利益。最近出现之少部份银主盘,若然没有进行二按或加按,或许根本没有涉及资不抵债的问题,只是业主资金周转困难放弃供楼,银主成功售出物业后,楼款先用作偿还第一按揭之所有欠款,然后还款予已登记押记之债权人及法律费用,若有余额,须向业主归还。不过,很多时现实环境令银行不能以市场好价售出银主盘,例如当市道不景气,甚至银主盘供应增加,都迫使银主需割价吸引买家承接单位。
银行一般透过拍卖或地产代理出售银主盘物业,银主盘之所以售价较平亦基於买家必须接受几项特别条款,若果银主不卖平一点,买家倒不如选择市场上其他没有限制的一二手单位,这是购买银主盘需要注意的地方。银主盘买卖条款一般订明买方不可以提出业权查询,即是买方不可对任何产权负担或物业状况问题提出争议,签署买卖合约等同已接受该物业之业权,银主亦不会负责清理单位内之杂物,故此买方在买入单位前宜先委托律师查看业权是否有瑕疵、有否违反建筑物条例或其他法庭颁令、视察物业有否僭建问题、结构性间隔改动等,否则有关问题或导致银行拒绝批出按揭贷款,买家便大失预算。
此外,银主盘买卖条款一般订明买方不可将单位转售,除非获得双方同意,避免买方可透过转售获利。虽然按目前市况及楼市措施下,买方根本难於摩售单位图利,但此乃传统银主盘条款保障业主利益,故买家亦得留意,若有突发状况需要急於转售单位,银主盘未必有此弹性。若然单位是透过拍卖形式出售,买家应先找银行替物业进行估价,以确定其市场价位,方便设定心目中的出价上限。
上文转载自经济日报置业家居楼市讲场专栏
中原按揭经纪 董事总经理 王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