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销售新政策 业界启动新运作

日期:2010-05-07

       

本年首季地产市道畅旺,造就中原地产首季营业额创下历年同期新高。中原九龙塘毕架山分行主管雷锐光在短短三个月内营业额已达千万元级数,成绩令人鼓舞。

 

为了进一步遏止市场炒卖风气,市建局跟随「912式」推出8项额外措施,该局声言是次所推的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重建项目楼宇销售程序的透明度和照顾到真正的用家」,但就其中一项公正原则「合作发展商不可出售任何单位予协助销售推广该楼盘的物业代理行及中介人,包括参与销售该楼盘的工作人员」,笔者却有所疑问。

 

市建局由公权所得的土地,为什麽作为香港市民的地产代理没有权利购买呢﹖而且地产代理只是为买家提供楼盘资讯及因应买家的需求而提供专业及可靠的中介服务,在买家与发展商的交易途中协助客人,亦没有直接参与或制定销售策略,如定价、决定开售日期等,所以市建局可能有需要厘定清楚为何地产代理不能购买该局有份发展的项目单位。每一个项目工作,作为中介服务公司,往往调动不同工作性质的员工协助销售工作,当中包括协助文件处理的文职人员、运输支援人员,是否也被规范没权利购买市建局有份发展的物业呢﹖相信代理公司职员一定期望市建局作进一步的解释,为何他们的市民权益被剥削。

 

如果市建局担心外间会质疑有关售楼时的不公平现象,可选择以公平公开的形式卖楼,让所有人都得到公平的待遇。根据中原地产市场统计部的资料显示,2009年首次推出的新盘单位数目约有13,849伙;市建局有份参与的项目集中在九龙区,约有1,222伙,占整体数目约9%。而这1,222伙单位分别来自海峯、i-home海桃湾名铸i-home由於受到海啸阴霾所影响,平均尺价在初开售时较低大概$3,500-$4,000海桃湾名铸则因为其地理位置与坐拥的优美海景,成为区内新指标豪宅屋苑,如果因为入职地产代理工作而不能购买市建局类似的项目,是否对业界人士不公平呢﹖

 

笔者声明本人从来没有购买由市建局发展的楼宇项目,但作为地产代理人员之一,也希望该局能公平对待从业员。过往一年,市建局所售出的楼宇以豪宅定价为主,一般地产代理未必有能力可以购买;但是以土瓜湾马头围道重建项目为例,政府有关部门已承诺项目会以中小型单位为主,并制定出合理价钱,目标是上车置业人士。相信可以符合地产代理的上车能力,如果到时错失置业良机,损失的不只是2万多位持牌地产代理,亦会有可能影响他们的家人居住环境,市建局必须三思此项措施所引伸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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