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细到似坐监 香港宜订定最低人均居住面积?
日期:2019-11-07香港虽为发达的国际大都会,但部分港人每天却要瑟缩在比囚室更少的人均居住空间,「太空舱」、「棺材房」,居住环境又细又贵,个别更存在卫生及安全问题,偏偏政策上未有就此作规管或指引,市民基本生活欠缺保障。
根据2016年政府统计处披露数字,全港家庭住户的居所楼面面积中位数约430平方尺,人均居住面积则为161平方尺,当中私楼的人均居住面积约有194平方尺,公屋户则有124平方尺,但数字未有统计劏房户。若参考近期社区组织的调查,劏房人均居住面积大约只有58平方尺。
58平方尺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参考规划署规定,本港的标准私家车车位面积为135平方尺,即劏房户的居住空间只有不足半个车位;而惩教署监狱囚仓的人均标准空间约为48平方尺;公屋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为75平方尺。
公屋设有75平方尺的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
再与其他周边地方比较,台湾人均居住面积约430平方尺、日本东京约220平方尺、深圳则约300平方尺,而港人最爱相提并论的新加坡,其面积约为香港的六成,人口较香港少四分一,但当地人均居住面积有323平方尺,比香港大一倍。
新加坡政府为进一步打击「纳米楼」问题,今年更实施新指引,限制当地中央区的私人住宅楼宇平均单位面积不得少於约915平方尺,针对部份将有大量新盘出现的地区,要求更严格,规定单位平均面积为约1,076平方尺。偏偏本港反其道而行,新楼愈建愈细,不足130平方尺的「龙床盘」不再是新鲜事。香港何时才能设定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