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契续期的精神
日期:20小时前早前有个别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向笔者表达对地政总署根据《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第648章)下发布「不予续期列表(Non-extension List)」的关注,担心若然有任何贷款押品突然「上榜」,银行岂不是处於相关风险敞口?随时有机会蒙受损失?因此希望寻求测量师行协助,掌握更多关於不予续约的最新资讯。其实只要稍为理解一下制订续约条例的背后原意,就会明白是多虑了。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早已於2024年7月5日生效,为租契续约订立新的法定机制,旨在简化土地租契续期程序,免却业权人逐一签立续期文件的繁复手续和费用,由地政总署定期在租契到期前,於政府宪报刊登公告续期讯息,便捷机制流程,释除公众疑虑,增强市场信心。借监2006年薄扶林花园租契续期花费庞大人力物力的惨痛经验和乱象,新机制大大提升效率,令业权人权益得到相应保障。
《条例》的宗旨在於精简续期方式,但亦不影响租契合约方可选择不续期的意愿,业权人有选择不续期的权利,虽然预期相关情况少见,但亦制订好有关安排。另外,「不予续期列表」的制订亦属完善制度的安排,虽然不获续期的情况并不常见,除非多次涉及严重违契的情况,政府才会考虑是否行使完全决定权,不批准续租。首份「续期公告」已於2024年7月5日刊登,共376个地段的地契全部获得续期。而第二份「续期公告」亦已於2024年12月27日刊登,3个地段的地契全部获得续期,两期均没有地段上榜「不予续期列表」。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估价部联席董事张世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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