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水樓問題

日期:2009-11-12

發展局公佈新盤整體面積的發水資料,無助糾正市場上發水樓的問題。發水樓是路人皆知,但消費者卻無從比較新樓和舊樓的價格標準,即新樓用新的發水呎,舊樓用舊的發水呎。前後發水比例不同,無從對比。

 

發展商進一步披露61項於06年間落成的樓盤,其批准樓面面積及寬免樓面面積資料。市民只知道整個項目的發水比例很高,由61%112%。但消費者卻並未因此得益。因為消費者要知道的是個別單位的發水資料,即單位建築面積與實用面積之比。市民選購是一個個別單位,而非買入整個樓盤。

 

今天市民只能根據差餉單查詢自己擁有物業的實用面積。因為查詢要付款,問的市民甚少。非自己擁有的物業,幾乎無法查閱相關資料。消費者更無從比較市場上個別單位的發水比例,只能籠統地推論新樓發水比例高,舊樓發水比例低。所以新樓呎價應比現價更高,而舊樓卻偏低。

 

如果政府有決心解決發水樓問題,保障消費者權益,就應公佈所有私人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資料,任由市民於網上查閱,不必限制查閱方式及數量。因為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發水比例,但單位的實用面積卻相對穩定,可以跨年比較。加上強制新盤公佈法定實用面積資料,消費者便可以比較物業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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