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樓價指數簡介

日期:2010-12-23

今天經濟日報D7版,介紹香港三個樓價指數。文章未能清楚解釋三個指數的特點,只片面強調臨約未必反映樓市實況,實在偏頗。再者,中原城市指數走勢圖繪畫有誤,希望能夠澄清改正。

 

文章所指「臨時買賣合約有不同條款,……未必反映實況」。事實上,臨約內的條款都會成為正式買賣合約內的條款,是反映樓市現實。而臨約數據並未包含其他途徑促成的買賣,這是事實卻影響不大。因為絕大部份二手買賣有正式買賣合約,將會包括在中原城市指數CCI範圍內。直接簽契而不簽約的買賣甚少,大部份不是正常市場交易,如部份業權轉售,又或直系親屬的交通。

 

據筆者了解,港大的房產指數是根據同一個單位,今次和上次交易的價格比較計算,是物業成交指數的一種,好處是可以剔除不同單位的差異。中原城市指數為每個成份屋苑的所有單位,編制加權指數,按實際成交計算屋苑的調整呎價,以調整呎價計算屋苑市值,再按成份屋苑市值計算指數,工程龐大繁複。差估署樓價指數是以應課差餉租值為加權基礎,而應課差餉租值,已考慮到單位面積及質素。 

 

無論港大、差估署或CCI,都是根據土地註冊處正式買賣合約計算,有二個月的時差。只有CCL是根據中原促成的交易,以臨約內約定的交易日期計算,反映三周前的市況。CCLCCI相關程度達99%CCI與差估署指數的相關度高達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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