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沒有十七按

日期:2015-02-17

上周五報導居屋十七按,這是傳媒扭曲報導所致。傳媒將Loan Agreement當作樓按,這是私人貸款,與樓按無關。涉事物業在補地價後有七次按揭(包括轉按),沒收銀主盤前登記第四按。九次Loan Agreement均為補地價前出現,是業主個人貸款,被放貸人註冊,以示業主個人債務,可能在售樓後被追討。只有一按銀行有權收樓,放債人亦沒有優先權收取售樓款項。沒有一按銀行批准,很難辦理二按。

 

事實上,業主亦曾還款,否則財務公司不會多次借出個人貸款。市場上的三按或以上貸款,估計是業主個人財務問題,與樓市無關。例如中小企業老闆抵押名下物業為生意周轉,又或欠咭數,甚或欠賭債等。基本上不是加按買樓或炒樓。

 

2014年全年登記私人住宅第三按揭或以上的樓按合約只有975宗。同期私人住宅樓按59117宗,居屋樓按10534宗。可見三按或以上的合約,佔比例甚低。縱然所有三按或以上合約,均無力償債,淪為銀主盤,對樓市亦沒有影響。

 

三按或以上樓按,多有重覆。即同一物業有第三、第四、第五按……。涉及多次按揭的物業明顯低過合約總數。再者,多次按揭的利息高而年期短,不可能長年累月積壓,很快便要還債或被沒收。即事情很快便「被解決」,不會累積成危機。最重要是中原地產有能力提供相關統計,以便市場知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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