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轉買」「買轉租」的謬誤 (一)

日期:2016-11-22

樓市沒有「租轉買」又或「買轉租」這回事。這是人們硬套在樓市身上,以便解釋買賣減少而租賃增加的情況,又或買賣增加而租賃減少。租轉買和買轉租,彷彿是一條萬能匙,能解一切問題,保證稱心滿意,不用懷疑。傳媒尤好此道,謊言重覆百次便成真理。

 

讀者想想。大部份家庭不是辛苦地供樓,便是辛苦地交租。供樓的家庭,節衣縮食,務求二十年內供完,可以安享晚年。有多少家庭會在中途賣樓,轉為租樓,打斷人生和家庭大計呢?樓市升,樓換樓是常見,樓市跌死供樓更是常見。樓價一跌便賣樓轉租,真係少見。通常是被裁員減薪,又或離婚家變,才會「買轉租」。

 

讀者再想想。大部份租樓的家庭或單身人士,不斷批評租金高,吃不消。因為租金蠶食他們的買樓大計,令他們更難在短期內,儲蓄足夠的現金支付首期,結果被迫延後置業,長時間租樓。一般而言,沒有父母資助,努力儲蓄十年,亦未必成功置業。長期租樓,既成定局。那麼,怎有可能見市好,便立刻「租轉買」呢?

 

市場上,大部份家庭和單身人士都是苦供樓,供足十年起碼。少部份苦租樓,捱貴租,儲蓄十年等買樓上車。到底還剩下多少人士和家庭,既有能力隨時買樓退租,又或賣樓租屋呢?如果你有此等能力,可喜可賀。

 

既然「租轉買」和「買轉租」的人是稀有品種,又怎可以作為樓市轉角的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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