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拍也會「流拍」?

日期:2020-11-20

 最近在拍賣場上發生了一起「流拍」事件,雖然流拍在拍賣場時有發生,但因今次拍賣是根據545條例衍生出來的強拍,因首次發生流拍,就顯得格外特別。



發展商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去收購及合併業權,為何會去到「埋門一腳」才退出?估計主要原因與法庭因受疫情影響停擺了多時有關。需知道發展商申請強拍第一件事是要提交該物業每一個單位的「現值估價」,每個單位現值的比例會用作攤分日後拍賣物業的金額。由申請至真正強拍需時,再加上法庭停擺,令當初的比例分配已經不合時宜。


據報導,發展商未能收購的是兩個舖位,現值比例佔整個項目接近60%。 由於受疫情的影響,這一年來舖位價值的跌幅遠遠高於住宅的跌幅。以報導的底價2.23億元計,如果比例下調10%,則發展商隨時可以慳回二千多萬,比例下調越多,慳的金錢就越多。能慳回這筆金額絕對比重新申請的花費及付出額外的利息來得化算。


再加上根據法例,新的物業要在強拍後六年內發展完成,如果發展商對後市轉趨審慎,絕對無必要急於現時要投得該物業。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執行董事張競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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