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有限公司 置业安心好处多
日期:2024-06-10最近两年楼市下跌,令之前高价买入楼花的业主在收楼时面对不少困难;首先是估价不足,对比购入价,可能已经折让了20%至30%,首期自然大增,以一个1,000万的物业计算,之前打算做九成按揭,只需100万首期,而现在估价只有700万 ,借贷预算最高只有630万 ,首期便大增至370万。相信并不是每个买家都有能力一下子可以拿出多270万 ;结果,自然无法完成交易,交易被取消后之前已付的100万首期,自然会被发展商没收,更严重的事可能会被发展商收回差价,即是单位重修后,发展商少收了的楼价,假设发展商以700万成功再出售单位后,发展商面有权向挞订的上手卖家追收200万的欠款。
相反,如果你用有限公司名义置业,最坏情况便是将公司关掉及取消,发展商是没有法律权力去追究个人的责任。当然持有一间有效公司是有成本的,成立时需要付约2万元,而每年找会计师核数,费用2至3万元不等,也需要支付商业登记费($2150 ) 每年。不过,若果物业出租的话,在计算物业税时,比个人更灵活;除了一般的差饷管理费可以获减免外,至於银行贷款利息无论一层,两层的利息都可以扣减,连一些装修费或走专业人士管理物业的成本,都通通可以作为扣减项目,比起个人持有更划算。当然利用有效公司的手段会比个人复杂,尤其是利得税的计算,如果个人持有物业,只要他不是炒家,持有物业超过三年,物业升值的部份就会被视为房产增值,在香港不用付税,但若以有限公司持有,税务局可以查找这公司过往的买卖记录,判断公司的本质是买卖物业,从中获取的利益便需要付16.5%的利得税。所以,一般会计师都会建议利用一间全新的的有限公司以持有物业,便会减去此风险。
以往楼市受辣招影响,用有限公司置业,需要支付楼价30%作厘印费,卖家自没有动力去做,但当下所有辣招已经取消,大家不妨考虑吓利用有限公司,尤其是购买远期楼花,单单不用被发展商追回差价,已经值回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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