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一年租金的风险

日期:2023-05-23

大学宿位供应量有限,有许多来港升学的内地生需要在校外租住。在寻找本地物业时,因受限於制度不同及未能提供客观资料给业主评估下,开始出现租赁以先付一年租金为条件,取代收入或资产证明来说服业主接受租约,以往笔者会提醒此举未必对业主有利。以本地租客而言,要先付一整年租金,往往会附带其他条件,例如租金折扣等。

而近期更出现因个别中介平台收取学生整年租金后夹带私逃,令整个市场为之震惊,并难为了部分莘莘学子流离失所。问题核心其实与租客无关,业主及租客都是受害者。相信以后要求代理谨慎评估,才可大大减少欠租风险。

此外,建议业界可倾向加大按金本金,也许会增加租客租赁成本,但以正向乐观方向,按金有机会全数退还。但以业主来说,由於市场经济动荡、追回欠租物业需时,除了大额租金外,一般物业按金多未能完全抵销因欠租而引起之损失。

 

有见及此,笔者认为以更多按金条件取代交一年租金更为可取,每月收租更增加双方在租赁期内的互动,保持良好业主与租客关系。有时候业主甚至可以主动提出为单位作维修检查,可以做到预防性保养,减少维修支出,同时亦可以了解租客使用物业的状况。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 租务管理部经理 梁焯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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