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楼解按】白居二可转按或加按吗?
日期:2021-07-10本栏最近分别讲述了新居屋、白居二以及购买二手未补价居屋、公屋或房协单位的注意事项。对於资助性房屋,不论是居屋、公屋或绿置居单位,用家若希望转按或进行加按套现,如非已为单位补地价,一律需事先获得房屋署同意,方可替物业进行按揭转变安排。
若果需要申请转按,一般可接纳的转按原因大致上包括:银行提供较优惠的按揭息率、业权转变影响原有按揭安排、因转职而不能继续享用雇员贷款计划或优惠等,业主需向房屋署填交转按申请书,并支付行政费,在一般情况下,基於以上原因,大多可获批转按同意书。
但用家需注意,申请转按只限於向新一家银行申请批出原有按揭余额,居屋或公屋之还款期亦只限25年内之余下年期,即已供期数加转按年期仍不多於25年。不过,由於未补地价之居屋或公屋供楼人士只可选择P按,按照近年P按计划,纯以悭息为由之转按诱因不大,而银行提供予居屋转按申请之现金回赠亦逊於新造居屋按揭,未必可抵销转按涉及之律师费及行政费用。
若业主想替未补地价资助性房屋包括居屋、公屋或房协单位申请加按套现,则一般只有当业主经济上有困难,急需款项应付意料之外的个人或家庭开支时,房屋署或房协才会按个别情况批出申请。当中可获考虑批出加按物业的原因包括筹措:医药费、家庭成员教育费、殓葬费、离婚/分居赡养费、因生意出现财政困难等。这是有别於私楼可因应楼房升值而可自行向银行申请加按套现作个人需要、投资或不同用途,资助性房屋的加按申请原则上只可获批实际情况所需之金额,当中亦同样受限於以估值计算之可造按揭成数。
中原按揭经纪董事总经理王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