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沟通桥梁

日期:2021-06-29

最近有业主求助,她的租客在死约期内,疑因噪音问题跟隔邻住客发生争执,最后更要报警收场。其后该租客认为物业不宜再居住,直接通知业主不会支付余下租金,并要求以按金抵销租金提前退租。业主认为此原因不可接受,拒绝对方在死约期内退租,并最终要诉诸法律处理。



在事件上,业主方确实没有责任处理对方与邻居的纠纷,客观上更不需要接受租客无理退租,但如果租客一意孤行退租,业主应尽快安排相关的法律程序处理。


其实更好的解决方案应该透过积极洽谈,了解租客的想法,并告知对方已签署的合约所承担的责任及后果,尝试寻找双方可以达成和解的空间,例如扣除一定数目的金额接受退租,或业主能否以第三者身份解决邻里间的矛盾,以达成双赢。


不少业主因怕遇上麻烦租客或租霸,而不敢把单位出租。如果想避免麻烦,可以把物业交托给专业人士代为处理,免除以上的烦恼。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经理 梁焯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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