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租客

日期:2021-06-10

最近遇到一位客户查询,他最近有一住宅物业刚刚租予新租客,租客在睇楼时并没有特别要求,到签租约的时候亦很爽快完成。满以为就此可以不用烦恼物业事宜,想不到恶梦才正式开始,租客搬进单位后,每天都给他发电邮,投诉物业各项维修问题,最夸张试过一天给他发了过百张相片。


该客户认为自己的物业虽然不是全新装修,也不至残破到有数百项维修问题,而且一般租赁都会以「现状」交收予租客,租客如果有特别要求理应在睇楼时向业主提出,最保障的做法应该在租约上把相关要求列明。例如租客在睇楼时发现水龙头漏水,可以在签订临时租约时,在租约列明要求业主在交楼前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纷争。


另外,在双方洽谈租约的时候,亦应该把各项维修责任、还原标准等在正式租约写清楚。例如很多时住宅物业业主会提供冷气机,有些业主会提供保养、有些则不包,这些如果事前谈好并在租约列明就没有争议。


不过,亦有些维修问题在睇楼时难以发现,要待租客入住后才能知道,例如墙身漏水问题,要待租客入住一段时间才能发现。一般租约在物业结构保养属业主责任,但有些情况下,例如渗水源头为楼上单位或大厦公用地方,则需要与相关人士协调处理。


如果业主与租客双方保持良好沟通,遇到问题时能积极处理,这样自然可以留住好租客,亦减少双方矛盾,为物业带来稳定租金收入。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租务管理部高级经理 潘志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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