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房屋
日期:2010-02-24欢迎政府拨出朗屏站邻近土地作为试点,指定价为中小型平价住宅发展,平衡市场一窝蜂地发展所谓豪宅,为中等收入市民提供可负担的住所。如果试验成功,即不必复建居屋,新的市民房屋将会诞生。
近年私楼价格上升,令部份市民被淘汰出局,未能在私楼市场置业,要求复建居屋的呼声再起。但复建局屋便需要公帑补贴,免地价批地间接公帑补贴。而出售公屋的收益由房委会收取,再变相补贴官僚机构,养一大堆官僚,居屋实在是浪费土地及没有效益的制度。
为了贯彻公平原则,公帑不应资助私人买楼,又要兼顾市民自置居所的困难。政府可以拨出部份新市镇的土地,邻近港铁站,指定兴建中小型住宅。限制住户面积五百尺与七百尺,没有复式及特色单位,限制售予本港永久性居民。土地不能包装成为豪宅出售,售价只能按市民自置居所的能力定价,可以吸引昔日承投居屋的建筑商参与。如果成功,新一代的市民房屋便可以取代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