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厦违规改用途风险

日期:2016-08-12

刚发生不久的淘大工业村大火,不幸令两位消防员殉职,亦带动全城对工业楼宇违规作出探讨。

笔者本身并非屋宇测量师,对屋宇防火设计未必完全掌握,但一般市民亦应该了解到工业楼宇消防走火规格,同住宅或商业物业会有所不同。根据2011年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建筑物内不同用途对走火规格会有不同标准。

假设一个1,000方米单位作工场用途,每人可占面积4.5方米,即估计人数222人;作货仓用途,每人可占面积30方米,即估计人数33人;作画廊用途,每人可占面积2方米,即估计人数500人;作集会场地用途,每人可占面积0.5方米,即估计人数2,000人。简单说在设计物业时,估计人数越多,所需走火门及走火通道愈多,走火楼梯的阔度愈阔。

试想在设计物业时只预计逾200人使用,但因改变用途令物业可能有500甚至1,000人以上使用时,当有火警发生时,人群能否及时疏散是一大疑问。

笔者曾见一些教会会址设於工业大厦内,工业单位虽能提供较大面积作聚会用途,但从上述原因看此等用途风险其实相当高。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联席董事 张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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