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年7月1 日 香港 晴
日期:2019-10-10
上星期参与本公司集团举办的楼市研讨会时,有台下参与者在问答环节问了一个关於地契年期的问题,其实都是离不开於2047年香港大部分土地契约年期届满以致土地被没收等议题。
香港的土地接近全部由政府租出,而早期批出的土地契约年期主要为75年、99年及999年。当中,新界及新九龙的土地契约,年期都是由1898年7月1日起计99年减去最后三天。同时,根据《联合声明》规定,於1997年6月30日前年期届满的契约可自动续期至2047年6月30日。
根据地政总署现时公布的资讯,任何不可续期契约在年期届满后仍可续期50年,即大部份土地可於2047年续期至2097年。续期时,承租人无需补缴地价,惟需由续期当日起每年缴纳租金,而租金相当於相关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百份之三。
当然,政府已表明自己有全权酌情决定是否批准契约续期,同时也举例违反地契批准用途则会有机会不获续期,但事实上过往亦有薄扶林花园成功续期作依据,市民大可放心。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专业估价部高级经理吴庭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