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夺维修责任

日期:2020-08-27

最近再次收到读者查询,若果租约内没有明确订立维修责任是由谁去来负责,而双方又不能妥善协商的话,那麽最后应该怎样去处理?

例如最近天气炎热,冷气机滴水问题不时出现。滴水是由於冷气在制冷时,产生了水分,而排水管可能因尘埃及污物的原因阻塞了,导致积水由吹风位漏出来。正常处理方法是需要聘请专业的冷气师傅上门通去水位及清洗才能完整地解决问题。
 
那麽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来支付?租客又可否用租金去扣掉此维修费?笔者查阅过一些类似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提及到交租是独立於租约内其他的承诺,即使业主没有履行其他租约内的责任,租客亦需要继续交租的。另外,除非在租约有明确规定,业主是没有责任在租约期间维修物业的,但在租赁开始时物业需要是可适合居住的状态。

由此,业主不是一定要对所有维修负责的。为了减少纷争,除了在租约上订明冷气维修责任外,建议亦可以订明当冷气滴水时,上门清洁的费用由谁负责。

作者为中原测量师行 租务管理部助理经理 廖立嘉先生
https://www.facebook.com/centalinesurveyors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