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送契楼影响按揭
日期:2010-06-12
读者李小姐欲入市上车,心仪一送契楼单位,因楼价低於市值感吸引。李小姐表示土地查册纪录显示送赠契(“Deed of Gift”)已超过三年,询问银行是否会批出按揭贷款?
物业是按揭贷款中的抵押品,故银行在审批过程会对抵押物业进行评估,当中包括业权状况。由於送契楼有可能牵涉一些业权问题,若未能确定业权属於良好,银行的而且确是不会批出按揭贷款的。读者李小姐之所以提及三年期,主要是因为按以往的<遗产税条例>,若送赠人将物业送出后三年内不幸去世,该物业仍需要纳入计算遗产税,如政府最终未能收妥应缴的遗产税,便有权作出追究,并对物业构成一项押记(“charge”)。换言之,若送赠期未满三年,有关送契楼便仍有潜在遗产税问题,而无法证明业权良好。不过,由於遗产税已於2006年2月取消,所以上述问题对送契楼已不再构成影响。
虽则如此,但现时送契楼业权仍然是受限於<破产条例>。送赠者如被发现在破产前五年内将物业送予他人,可被视作故意转赠避债,而遭破产受托人索回物业,期间之买卖交易或宣告无效。故此,对於银行来说,替未满五年期的送契楼承造按揭是存在高风险的。
然而,是否超过五年送赠期的物业,便一定可获银行批出按揭呢?答案并非必然。事关目前大部份银行对送契楼仍然保守,不同银行会自行对此作出商业决定;例如有些银行愿意为刚过五年送赠期的物业提供按揭,有些则要求送契年期必需达八年或十年以上,更有部份银行只会按个别情况考虑,甚或全然拒绝送契楼按揭。
除法例及风险因素外,营销策略亦会影响银行取态,例如银行要争取按揭生意,扩大客户群,又或相反要收紧信贷,亦会对不同按揭类别增减接受程度。假设某银行预期经济环境转差,只偏重承造优质物业的按揭贷款,或会一概谢绝较高风险的送契楼按揭。基於上述,若心仪的物业属送契楼,应先向银行查询有关按揭安排,以免大失预算。
中原按揭董事总经理王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