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成本高效益低
日期:2018-06-11港府高层官员表示有意研究私人住宅空置税,但政府数字显示,去年私人住宅整体空置率3.7%,单位4.3万个,是20年低位。勉强推行空置税不但扰民,而且成本高效益低,甚至政府要劳民伤财兼蚀本。政府钱多,不如乾脆兴建公屋更利民!
基层市民对住屋需求呼声甚响,有些人直指本港有些住宅物业是空置的,假如实施空置税,逼使业主及发展商不再将单位空置,将可解决一些人的居住问题。但事实会否如此简单?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香港物业报告2018》显示,去年私人住宅整体空置率3.7%,空置单位42,942个。元朗区空置率最高,达7.4%,空置单位5,942个;其次为九龙城及西贡,空置率同为6.4%,空置单位分别有6,787个及3,990个。按单位面积计,D类单位(1,076至1,721方尺)的空置率最高,达8.6%,空置单位5,627个。
报告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港私宅单位总存量为117.4628万个单位,空置率占3.7%,为近20年低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截至今年3月,已落成而未售出的货尾单位有约9,000个,其中6,000个单位属去年或今年第一季落成,余下的则於2011至2016年落成。
陈帆称,私人住宅空置率现时为3.7%,比1997至2016年平均5%为低,单位闲置情况不显着。
空置的单位许多都是贵价大单位,不管租售都是市价,基层市民亦无财力入住。空置单位卖不出,亦非发展商原意,起楼也要成本利息。
只得3.7%空置率,政府徵收空置税需要聘用大量人手调查,又要查询业主及发展商,成本高效益低,甚至要蚀本,有钱用来起公屋更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