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特克】香港活化历史建筑的操作
日期:2020-07-14经过皇后码头清拆争议一事,政府开始回应社会对历史建筑保育的诉求,推出了「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邀请非牟利机构以社会企业形式营运历史建筑,而活化建筑工程的顾问费用、建造成本及修复后营运初期的营运开支则由政府负担。
计划推出初时,申请书数量有114份之多,但上一期却急降到34份。不少活化失败之例,或导致众多机构却步。如芳园书室因人流太少而归还政府,进驻前北九龙裁判法院的SCAD艺术学府也不敌连年赤字而退出香港市场。
计划要求机构需要用社企方式在第三年达致自负盈亏,但历史建筑每年保养金额高昂,要达到收支平衡绝非易事,既不能过於市场导向地商业化,但又要达到收支平衡,似乎有点缘木求鱼,刻舟求剑,鸡肋也。
活化项目若只赖以历史建筑自身的经济效益存活,看来逻辑上是有误点的,反之,要整体考虑活化建筑对该社区的整体裨益才对,就如天坛大佛作爲大屿山的一个地标式景点,其效益是覆盖全岛的。
活化建筑与文化保育是相辅相成的,香港柏林影展得奖电影《岁月神偷》在上环永利街取景,令这老街区声名大噪,逃过清拆,现时成为游客热游景点之一。建筑不改分毫,却成功活化,靠的是文化内容。
论近年最成功的保育,大抵就是中环的旧立法会大楼,此建筑却不在政府任何保育计划之内。大楼在1912至1985年曾是香港高等法院,在2015年则成为了现时的终审法院,延续其历史功能和文化内容。百多年物换星移,纵然物是人非,大楼上的蒙眼女神仍然屹立,象徵香港的法治精神,世代相传。
作者为方土控股行政总裁及Asia PropTech创办人卢铭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