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楼解按】什麽是「还息不还本」? – 王美凤
日期:2020-03-16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对已有下行压力的经济再添打击,本港失业率持续攀升,受疫情冲击最大之行业如零售、酒店饮食服务的失业率更高。不少公司要求员工放无薪假,数字上亦反映就业人数持续向下,在这个环境下,部分按揭或债务还款人士的入息、商户的现金流或受到影响,供款压力因而大增。早前银行相继推出应对疫情冲击的纾缓措施,包括多类费用减免、重组企业贷款还款期、为中小企提供无抵押贷款等,当中最多人关注的是为个人及工商按揭客户提供「还息不还本」的安排。
本港银行在十多年前亦曾有类似「还息不还本」安排,不同的是,当年并非纾缓措施,而是按揭优惠作招徕,不少新盘伙拍银行提供首3年供息不供本计划,吸引买家入市,随着2008年金管局叫停这类延期供本安排,银行已不再提供此类计划,只剩下偶有发展商自行推出延期还本推动销情。是次银行推出的「还息不还本」措施期限为6个月,部分银行可於期满后因应情况申请再延长6个月。不要误会所指的「不还本」是免还本金,意思实指延期归还本金,例如供款人每月供款18,626元,尚有285期供款,获批「还息不还本」,在接着的6个月期间供款人根据按揭余额400万及按息2.5厘只需按月支付利息部分即8333元,暂停归还本金,每月还款额便大减达55%,6个月期满后回复原本尚余285期之供款,继续如常按月归还本金及利息。
换句话说,供款人是延期多付了6个月利息,来换取6个月减轻供楼负担。那是否就等於不着数?其实银行是次推出的措施是帮助受疫情影响或经济转坏影响供款能力的人过渡,故此用家应视乎实际财政上需要才提出申请。
作者为中原按揭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