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正義與通用基本收入
日期:2024-05-31
最近在工商管理課程內學習經濟學的課,談及最低工資的問題,基於處理這個問題的角度,支持及反對都可以,也有他們的原因,並沒有絕對的對與錯。這個討論令我想起以前讀政治哲學時的社會分配正義課題,剛好也可以在這裡和未來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通用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問題,一起做一個系列來簡介。
甚麼是社會分配正義?
社會分配正義是一個涉及資源和財富如何在社會中分配的重要問題。它探討了如何確保公平和平等的分配機制,以確保每個人都能享有基本的權益和機會。在這個議題上,有兩位哲學家的觀點特別值得關注:約翰.羅爾斯 (John Rawls) 和羅伯特.諾齊克 (Robert Nozick)。本次專欄會先從羅爾斯講起。
羅爾斯的正義論
差異原則是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的一個核心概念,用於確定社會分配正義的基礎。它強調在不平等的社會中,不平等只有在符合以下兩個條件時才是正義的:首先,不平等必須使最不幸的人受益;其次,不平等必須與所有人的公平機會原則相容。
根據差異原則,社會應該追求最大化最低階層的利益,而不僅僅是追求整體福祉的最大化。這意味著,在設計社會和分配制度時,我們應該將最不幸的人視為首要考慮的對象,並確保他們能夠在社會中獲得基本權益和機會。
要如何做到呢? 無知之幕 (Veil of Ignorance)
無知之幕是指在設計社會制度和分配資源時,我們應該假設自己處於一種無知的狀態,不知道自己將來會成為社會中的哪一個人,具有甚麼樣的社會地位和機會。這種無知的狀態可以幫助我們更公正地考慮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利益。
無知之幕要求我們不偏袒自己的利益,而是考慮到每個人都有可能處於最不利地位的可能性。這種思考方式有助於我們避免過度偏袒特定群體或維護自身利益的做法,從而推動社會正義的實現。
現在讀者可以把自己放在無知之幕後,再想一想最低工資的問題。
結語
羅爾斯的正義,就是要社會的結構必須提供平等的機會給所有人,無論他們的社會地位或出身如何。這意味著每個人都應該有平等的機會去追求自己的目標和實現自己的潛能。
下一次專欄,會和大家看一下另一端的諾齊克和他的自由主義,讓我們有理論基礎去看通用基本收入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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