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劏房2049 需要多方配合

日期:2021-11-03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前主席梁永祥博士(左二)到新城地產街分享《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對劏房租金的影響,右一為新城董事總經理宋文禧。



由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辧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上提出希望香港能在2049年前香港居住問題能告別劏房,此一提示一出,香港官員以及中聯辦官員都立即響應大方向,紛紛落區探訪劏房居民,從而展現各方各局承接領導層的施政目標,認真解決香港居民住屋問題。

最新一份特首施政報告便是為香港未來帶出希望,無論發展前景以及住屋用地都有足夠的空間可做,加快建屋以解決長期積壓的公屋輪候人數,並希望解決約22.6萬劏房居民的住居需求。在各方支持下,改善租住條例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10月在立法會通過,並有望刊憲後三個月實施,有租管要求後,劏房租金在簽約有一定的穩定性,為租客提供「2+2」合共4年租住權保障,續租加租上限為10%,對於一些等待公屋安置的租戶是有時間上的保險,不必每兩年被業主的經濟因素調整而重新找安身之所。市場部分人士對租管有不少要求未能落實失望,認為既然立例,何不更好地保障劏房租客?

筆者在新城電台地產街節目上與「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前主席梁永祥博士探討這問題,梁博士說小組曾作出實地研究,訪問約6,000個劏房戶,有52%劏房戶居住兩年便有一半人成功申請公屋,所以2+2的租金穩定性已經是比較可行的保護,至於其他更細緻的條款可能牽涉法律挑戰問題,阻礙基本租管的實行,寧願先落實一些可行而又實用性高的方案,儘快實施,早一步保障受影響人士。另外,業主也可開始調整出租劏房的環境及條件,當日後有「起始租金」要求時,也能配合。

梁博士在訪問中表示,有劏房管制可以幫助出租業主潔淨形象,洗去無良業主外號,當然,不少劏房和板間房的居住及衛生環境是社會十分關注的議題,梁博士也同意當中的差異,強調劏房在現實上是有社會功能,以及在某程度上也有資源盡享的因素也分擔一些住屋問題,只要在居住條件及衞生上做到適合,為短暫需要人士提供安身之所,也未嘗不好。反之,那些條件甚差的不適住房便應該盡快取締以及杜絕,例如消防不合規格、衛生惡劣的,都應該儘快處理;故此,香港新的「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得到大部分香港人支持,因為見到未來房屋增加的前景,大家住屋問題有望大大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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