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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0-01-21

消 費 者 勝 利 ! 有 三 家 流 動 電 話 網 絡 商 率 先 終 止 聯 手 加 價 , 還 原 原 有 收 費 。 這 次 勝 利 是 由 消 費 者 自 我 保 護 所 促 成 的 , 經 由 網 站 傳 播 所 催 生 的 。

今 天 電 訊 管 理 局 公 佈 對 六 家 流 動 電 話 網 絡 商 聯 手 加 價 的 調 查 報 告 。 有 三 家 網 絡 商 率 先 在 昨 天 還 原 舊 價 , 放 棄 聯 手 加 價 行 動 。 在 市 場 和 政 府 的 壓 力 下 , 相 信 其 他 三 家 網 絡 商 難 以 再 聯 手 獨 撐 , 勢 必 退 卻 。

電 訊 局 在 這 次 事 件 上 完 全 被 動 , 六 家 網 絡 商 私 下 聯 手 加 價 , 電 訊 局 事 先 並 不 知 情 。 在 傳 媒 大 事 報 導 後 , 電 訊 局 才 進 行 調 查 。 因 為 六 家 網 絡 商 都 不 是 市 場 的 支 配 者 , 可 以 自 行 加 價 而 不 需 事 先 通 知 電 訊 局 。 這 個 制 度 漏 洞 , 令 網 絡 商 可 以 各 自 「 未 經 協 調 下 」 一 起 加 價 , 消 委 會 在 整 件 事 情 上 全 無 貢 獻 , 只 是 循 例 表 示 關 注 。

這 次 聯 手 加 價 事 件 是 由 一 個 電 訊 專 題 網 頁 率 先 披 露 , 並 進 行 網 上 意 見 調 查 , 匯 集 大 量 消 費 者 反 對 意 見 , 再 經 由 報 章 電 視 等 大 眾 傳 媒 廣 泛 報 導 。 市 民 大 眾 才 發 現 被 矇 在 鼓 裡 , 網 絡 商 事 前 完 全 不 通 知 用 戶 加 價 事 宜 , 引 起 消 費 者 普 遍 不 滿 。

上 述 事 件 反 映 公 開 資 訊 的 威 力 , 消 費 者 獲 得 市 場 資 訊 , 才 知 道 本 身 權 益 受 損 , 消 費 者 的 自 我 醒 覺 , 才 能 形 成 群 眾 壓 力 , 迫 政 府 出 手 , 網 絡 商 退 卻 。 而 網 站 在 這 次 公 開 資 訊 上 扮 演 領 導 的 角 色 , 傳 統 大 眾 傳 媒 是 跟 隨 者 , 扮 演 加 速 散 佈 資 訊 的 角 色 。 可 見 網 上 傳 播 已 開 始 奪 得 傳 播 的 領 導 權 。

九 六 年 中 原 網 頁 率 先 為 你 提 供 全 面 第 一 手 樓 市 免 費 資 訊 , 提 出 「 公 開 資 訊 , 公 平 交 易 」 。 亦 唯 有 資 訊 公 開 , 消 費 者 才 能 自 我 保 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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