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瓊V.S.美聯一案

日期:2000-08-14

美 聯 物 業 向 劉 佩 瓊 追 討 佣 金 敗 訴 一 案 , 主 要 原 因 是 美 聯 未 能 完 成 經 紀 的 責 任 , 跟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 EAA) 所 頒 佈 的 標 準 「 睇 樓 紙 」 無 關 。

事 源 劉 佩 瓊 經 美 聯 經 紀 睇 樓 , 並 簽 下 睇 樓 紙 , 最 終 劉 卻 經 利 嘉 閣 經 紀 完 成 交 易 , 美 聯 向 劉 追 討 佣 金 , 卻 被 法 院 判 敗 訴 。 而 美 聯 表 示 判 決 是 挑 戰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的 標 準 文 件 , 影 響 深 遠 , 所 以 考 慮 上 訴 。

但 這 個 案 件 與

法 官 指 美 聯 睇 樓 紙 只 訂 明 「 買 方 無 論 透 過 美 聯 或 其 他 途 徑 促 成 交 易 , 均 須 繳 付 佣 金 」 是 沒 有 明 文 註 明 經 第 三 者 達 成 交 易 , 亦 須 支 付 佣 金 , 有 所 缺 失 。 而

除 了 文 件 上 缺 失 。 據 報 章 報 導 , 經 紀 亦 犯 了 實 際 行 為 上 的 缺 失 , 例 如 經 紀 沒 有 向 劉 清 楚 解 釋 睇 樓 紙 的 內 容 。 另 外 , 美 聯 經 紀 安 排 劉 睇 樓 , 業 主 索 價

最 終 , 凡 在 合 同 上 以 極 細 字 體 注 明 一 些 令 對 方 不 利 的 條 款 , 企 圖 矇 混 過 關 的 , 都 應 留 意 , 法 官 不 一 定 因 此 而 判 你 勝 訴 。  

EAA的 標 準 文 件 無 關 , 因 為 案 發 於 987月 , 而 地 產 代 理 條 例 在 991月 生 效 , 而 附 帶 的 常 規 在 9911月 才 執 行 。 所 以 法 院 裁 判 的 依 據 是 987月 美 聯 自 己 印 製 的 睇 樓 紙 , 而 跟 EAA的 標 準 文 件 無 關 。 EAA標 準 文 件 的 註 腳 卻 明 確 指 「 買 家 的 配 偶 、 任 何 代 名 人 、 未 經 披 露 身 份 的 主 事 人 或 代 理 人 在 有 效 期 內 ( 不 論 是 否 透 過 代 理 ) , …… 」 與 買 家 達 成 交 易 , 即 須 支 付 佣 金 。 EAA的 文 件 是 明 確 指 出 經 過 第 三 者 達 成 交 易 均 須 付 佣 金 , 沒 有 美 聯 睇 樓 紙 的 缺 失 。 570萬 元 。 三 個 月 後 , 劉 透 過 利 嘉 閣 以 520萬 元 購 入 。 當 中 美 聯 經 紀 又 是 否 曾 提 供 足 夠 服 務 , 為 買 家 爭 取 較 低 的 價 格 呢 ? 如 果 未 盡 力 , 那 又 有 什 麼 理 由 要 求 佣 金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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