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怡居黃禹翰 如何「單邊代理」?

日期:2002-05-03

 

今 天 ( 5月 3日 ) 星 島 日 報 地 產 版 ( B20) 刊 載 怡 居 物 業 企 業 拓 展 顧 問 黃 禹 翰 的 言 論 , 指 怡 居 並 非 房 協 委 託 銷 售 曉 峰 灣 畔 的 代 理 行 , 但 仍 然 可 以 代 客 入 票 , 即 行 內 「 單 邊 代 理 」 的 做 法 , 不 用 與 發 展 商 接 觸 , 亦 不 代 表 發 展 商 , 只 將 票 源 轉 往 受 委 託 的 代 理 行 , 由 他 們 代 為 入 票 , 並 不 違 法 。

閱 讀 上 述 報 導 後 , 心 中 浮 現 頗 多 疑 問 。 房 協 委 託 代 理 銷 售 曉 峰 灣 畔 , 代 理 行 只 向 賣 方 房 協 收 取 佣 金 , 而 買 家 並 不 需 要 向 代 理 繳 付 佣 金 。 為 什 麼 怡 居 願 做 蝕 本 生 意 呢 ? 不 是 賣 方 的 指 定 代 理 , 既 無 法 向 賣 方 收 取 佣 金 , 又 不 可 能 向 買 家 收 取 佣 金 的 情 況 下 , 竟 然 願 意 承 擔 碌 咭 費 代 客 入 票 , 甚 為 費 解 ?

如 果 怡 居 把 票 源 轉 往 受 委 託 的 代 理 行 , 怡 居 是 否 從 中 獲 得 報 酬 呢 ? 即 受 委 託 的 代 理 行 將 所 獲 得 的 佣 金 按 比 例 分 配 予 怡 居 。 如 果 出 現 上 述 情 況 , 即 怡 居 有 否 向 客 戶 披 露 利 益 呢 ? 根 據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條 例 , 經 紀 必 須 向 客 戶 申 報 代 理 過 程 中 所 獲 得 的 任 何 利 益 , 如 有 隱 瞞 便 屬 違 法 。 並 且 , 又 如 果 怡 居 未 得 客 戶 同 意 , 而 收 取 他 人 的 佣 金 , 是 違 反 「 單 邊 代 理 」 的 角 色 , 違 反 代 理 合 約 ; 甚 至 可 能 觸 犯 貪 污 罪 行 , 即 未 得 僱 主 同 意 而 收 受 利 益 。

上 述 種 種 疑 問 , 希 望 黃 禹 翰 先 生 能 夠 向 公 眾 有 所 交 待 。 又 希 望 消 費 者 在 委 託 經 紀 時 , 關 注 自 身 權 益 ,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 希 望 所 有 持 牌 地 產 經 紀 小 心 , 以 免 誤 墮 法 網 , 成 為 無 辜 的 犧 牲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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