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落實停售居屋
日期:2003-01-28
特 區 政 府 為 了 落 實 無 限 期 擱 置 出 售 居 屋 , 有 意 將 日 後 興 建 的 公 營 房 屋 , 完 全 採 用 出 租 公 屋 的 設 計 , 向 市 場 展 示 政 府 的 決 心 , 不 會 留 有 一 手 , 隨 時 推 出 居 屋 , 干 預 樓 市 。
房 署 向 傳 媒 放 風 , 將 會 正 式 取 消 興 建 第 一 及 第 二 組 的 建 屋 策 略 。 所 謂 第 二 組 是 指 只 供 出 售 的 公 營 房 屋 , 而 第 一 組 是 同 時 可 供 出 租 或 出 售 的 公 營 房 屋 。 這 個 建 屋 策 略 始 於 2000年 11月 , 由 當 時 即 將 接 任 政 務 司 長 的 曾 蔭 權 , 接 手 主 持 房 屋 政 策 , 宣 佈 2004年 起 每 推 出 居 屋 不 超 過 九 千 個 ( 到 2002年 1月 改 為 六 千 個 ) , 以 穩 定 樓 市 。 2002年 3月 的 房 署 資 料 , 第 二 組 房 屋 的 落 成 量 為 , 2004年 6962個 , 2005年 5484個 , 2006年 5849個 , 2007年 6432個 ; 而 第 一 組 的 房 屋 落 成 量 為 , 2004年 23184個 , 2005年 25049個 , 2006年 12760個 , 2007年 26460個 ; 即 每 年 的 總 建 屋 量 約 三 萬 個 , 其 中 有 八 成 是 隨 時 可 供 出 售 的 。 令 市 場 擔 心 政 府 仍 然 留 有 後 著 , 萬 一 樓 價 回 升 到 一 定 水 平 , 便 重 新 推 售 第 一 組 房 屋 。
這 是 一 個 權 宜 之 計 , 因 為 已 經 動 工 的 公 營 房 屋 甚 多 , 唯 有 盡 可 能 更 改 設 計 , 將 居 屋 轉 為 公 屋 , 但 已 動 工 的 建 屋 總 數 卻 不 變 。 根 據
現 在 放 棄 上 述 建 居 策 略 , 所 有 公 營 房 屋 均 採 用 出 租 公 屋 的 設 計 。 就 算 將 來 要 出 售 , 其 吸 引 力 都 追 不 上 居 屋 , 與 私 樓 的 距 離 便 更 遠 。 表 明 政 府 退 出 市 場 的 決 心 , 只 為 社 會 低 下 階 層 提 供 廉 價 出 租 房 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