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遺產稅利好樓市

日期:2005-03-16

唐 英 年 對 香 港 稅 制 上 的 第 一 個 貢 獻 是 取 消 遺 產 稅 , 將 可 以 進 一 步 強 化 香 港 的 金 融 地 位 , 超 級 富 豪 不 必 把 財 產 外 移 , 小 市 民 更 可 安 心 置 業 , 老 來 惠 及 子 孫 。 相 信 富 人 及 小 康 都 會 積 極 置 業 , 令 樓 市 更 加 發 達 。

唐 財 爺 建 議 取 消 遺 產 稅 , 表 面 上 受 惠 的 是 富 人 , 但 事 實 上 是 一 般 小 康 家 庭 。 因 為 富 人 都 已 經 在 生 前 安 排 , 把 龐 大 資 產 外 移 , 逃 避 課 稅 。 又 或 成 立 家 族 信 託 基 金 , 免 繳 遺 產 稅 。 所 以 遺 產 稅 的 取 消 , 並 沒 有 令 富 人 受 惠 。

大 部 份 的 遺 產 稅 都 是 來 自 小 康 家 庭 , 擁 有 一 個 或 以 上 物 業 , 部 份 現 金 。 財 產 的 數 量 不 多 , 逃 避 遺 產 稅 的 成 本 , 更 高 於 繳 交 的 遺 產 稅 , 被 迫 默 默 忍 受 。 所 以 取 消 遺 產 稅 的 直 接 受 惠 者 是 中 產 家 庭 。

有 不 少 年 長 市 民 , 自 己 擁 有 一 個 無 負 債 物 業 , 手 上 又 一 筆 可 觀 現 金 收 息 。 過 去 是 遺 產 稅 的 主 要 徵 收 對 象 , 迫 使 他 們 不 敢 投 資 買 樓 收 租 。 取 消 遺 產 稅 後 , 他 們 既 可 以 趁 低 息 買 樓 收 租 , 又 可 以 安 心 擁 有 自 己 名 下 的 物 業 。 在 樓 市 向 好 的 今 天 , 相 信 將 有 不 少 年 長 市 民 , 放 棄 可 恥 的 銀 行 利 息 , 轉 投 物 業 市 場 , 既 可 收 取 可 觀 的 租 金 , 將 來 物 業 升 值 , 更 可 以 直 接 免 稅 傳 予 子 孫 , 對 中 小 型 樓 的 市 場 是 利 好 消 息 。

取 消 遺 產 稅 , 政 府 只 損 失 每 年 15億 元 的 收 入 , 卻 可 以 留 住 富 人 的 財 富 , 不 必 外 流 。 又 可 以 成 為 鄰 近 地 區 的 財 富 管 理 中 心 , 讓 東 南 亞 及 中 國 的 富 豪 在 港 成 立 家 族 資 產 最 終 控 制 中 心 , 強 化 香 港 的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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