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價稅可減
日期:2007-02-22受 到 新 加 坡 減 稅 收 率 的 直 接 挑 戰 , 香 港 有 需 要 減 稅 率 以 抗 衡 。 減 稅 可 以 吸 引 更 多 投 資 , 最 終 稅 收 仍 然 可 以 增 加 , 政 府 收 入 不 會 減 少 。
新 加 坡 稅 率 減 至 18.0%, 迫 近 香 港 的 17.5%, 是 一 項 直 接 挑 戰 , 競 相 爭 奪 外 來 投 資 。 新 加 坡 可 以 大 幅 減 標 準 稅 率 達 2個 百 分 點 , 因 為 可 以 同 時 大 加 消 費 稅 , 由 5%提 高 至 7%。 有 龐 大 消 售 稅 的 後 援 , 新 加 坡 便 可 以 大 幅 減 利 得 稅 來 吸 引 投 資 。 乍 看 之 下 , 香 港 沒 有 銷 售 稅 作 後 援 , 處 於 捱 打 的 地 位 , 無 力 減 稅 來 迎 戰 。
事 實 上 又 卻 非 如 此 , 香 港 沒 有 銷 售 稅 , 卻 有 龐 大 的 土 地 收 入 。 今 個 財 政 年 度 的 土 地 收 入 已 經 超 標 , 可 以 達 到 350億 元 的 水 平 。 還 未 包 括 物 業 交 易 厘 印 和 差 餉 地 稅 等 收 入 , 香 港 來 自 土 地 的 收 益 是 可 以 抵 銷 沒 有 銷 售 稅 的 影 響 。 香 港 同 樣 有 條 件 減 稅 , 以 刺 激 本 地 投 資 , 和 吸 引 外 來 投 資 。
有 人 認 為 土 地 收 入 波 動 性 大 , 難 以 對 抗 穩 定 的 銷 售 稅 。 但 政 府 實 施 勾 地 , 令 土 地 供 應 處 於 較 低 的 水 平 。 可 預 見 未 來 多 年 , 土 地 收 入 很 難 低 於 今 天 的 水 平 。 只 要 政 府 不 再 賤 賣 土 地 , 每 年 土 地 收 入 不 會 低 於 二 百 億 元 的 水 平 , 可 視 為 一 種 起 碼 的 稅 收 補 充 , 支 持 香 港 繼 續 維 持 低 稅 收 環 境 。 再 者 , 銷 售 稅 是 什 麼 都 交 稅 的 「 萬 萬 稅 」 , 直 接 增 加 投 資 者 和 消 費 者 的 負 擔 , 同 樣 不 利 投 資 及 消 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