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面積大過實用面積
日期:2007-05-17歡 迎 發 展 商 提 供 更 多 新 盤 面 積 計 算 資 料 , 有 助 消 費 者 選 購 時 參 考 。 但 銷 售 面 積 計 算 只 是 地 產 商 自 願 性 執 行 , 效 力 不 能 跟 法 例 並 提 。 希 望 新 一 屆 特 區 政 府 , 從 新 推 出 2000年 的 白 紙 條 例 草 案 , 展 開 公 眾 諮 詢 。 確 保 售 樓 書 所 載 , 能 夠 提 供 足 夠 資 料 ,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
昨 天 推 售 的 太 子 匯 , 發 展 商 首 次 在 價 單 上 , 公 佈 銷 售 面 積 資 料 。 銷 售 面 積 包 括 窗 台 、 露 台 及 工 作 台 等 面 積 ; 但 不 包 括 冷 氣 機 台 面 積 及 攤 分 之 公 共 面 積 。 公 共 面 積 包 括 : 分 隔 牆 面 積 、 樓 梯 、 走 廊 、 大 堂 、 管 理 處 及 洗 手 間 、 電 話 房 、 消 防 泵 房 、 水 錶 房 、 垃 圾 房 、 火 牛 房 、 電 制 房 及 大 廈 其 他 設 置 施 ; 但 不 包 括 會 所 及 空 中 花 園 。 而 建 築 面 積 包 括 銷 售 面 積 , 冷 氣 機 台 面 積 及 攤 分 之 公 共 面 積 。
根 據 差 餉 物 業 估 計 署 的 實 用 面 積 定 義 : 指 單 位 獨 佔 的 樓 面 面 積 , 包 括 露 台 和 走 廊 ; 但 不 包 括 樓 梯 、 升 降 機 槽 、 渠 管 、 大 堂 及 公 共 廁 所 、 窗 台 、 天 井 、 花 園 、 庭 院 、 平 台 、 車 位 等 地 方 。 即 銷 售 面 積 與 實 用 面 積 同 樣 剔 除 攤 分 的 公 共 面 積 , 但 前 者 多 出 了 窗 台 及 工 作 台 ; 推 論 銷 售 面 積 會 略 高 於 實 用 面 積 。
如 果 按 銷 售 面 積 計 , 太 子 匯 的 實 用 率 77.5%; 如 果 以 實 用 面 積 計 , 約 為 七 成 半 的 水 平 , 買 家 可 以 根 據 正 式 買 賣 合 約 上 的 面 積 資 料 自 行 計 算 。 市 民 要 知 道 , 向 發 展 商 以 銷 售 面 積 買 入 物 業 , 在 二 手 市 場 上 放 售 , 卻 要 報 實 用 面 積 , 這 是 地 產 代 理 監 管 局 條 例 所 定 。 面 積 上 買 大 賣 小 難 以 避 免 , 所 以 市 場 上 仍 然 通 行 以 建 築 面 積 售 樓 。 向 發 展 商 買 入 多 少 發 水 面 積 , 便 如 數 轉 嫁 下 一 手 買 家 。
最 終 , 銷 售 面 積 沒 有 法 定 地 位 , 發 展 商 可 跟 可 不 跟 。 2000年 4月 推 出 的 「 未 建 成 住 宅 物 業 銷 售 說 明 條 例 草 案 」 應 該 重 新 出 台 , 諮 詢 公 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