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交還市區公屋
日期:2007-09-14觀 迎 房 委 會 將 北 角 村 地 皮 無 條 件交 還 政 府 , 由 政 府 重 新 批 出 發 展 , 配 合 今 天 的 需 要 。 希 望 房 委會 加 快 交 還 市 區 老 舊 公 屋 的 土 地 , 不 要 阻 礙 香 港 整 體 的 發 展 , 違 背 公 共 利 益 。
昨 天 房 委 會 策 略 小 組 通 過 , 將 北角 村 地 皮 無 條 件 交 還 政 府 , 這 是 順 應 社 會 整 體 意 願 及 利 益 的 決 定 。 維 港 不 准 再 填 海 , 市 區 土 地 不 再 增 加 , 市 區 老 舊 公 屋 土 地 便 成 為 珍 貴的 土 地 資 源 。 把 市 區 罕 有 的 土 地 交 還 政 府 , 重 新 規 劃 發 展 , 應 付 香 港 未 來 的 新 需 求 。
北 角 村 綜 合 發 展 區 , 可 同 時 容 納甲 級 商 廈 、 五 星 級 酒 店 , 文 娛 康 樂 設 施 、 大 型 私 人 住 宅 、 公 共 交 通 交 匯 處 、 大 型 零 售 服 務 場地 … … 等 。 任 何 發 展 都 大 大 優 勝 於 興 建 公 屋 及 居 屋 。
房 委 會 還 有 許 多 老 舊 市 區 公 屋 、蘇 屋 村 、 彩 虹 村 、 坪 石 村 、 馬 頭 圍 村 、 福 來 村 、 模 範 村 、 和 樂 村 、 華 富 村 等 。 這 些 屋 村 日 益老 化 , 維 修 貴 用 高 昂 。 未 來 十 年 , 應 分 批 主 動 交 還 政 府 。 牛 頭 角 上 下 村 清 拆 後 , 重 建 為 公 屋及 地 區 文 娛 設 施 。 文 娛 設 施 未 符 大 都 會 的 要 求 , 公 屋 與 啟 德 發 展 又 不 配 合 , 浪 費 土 地 資 源 。 希 望房 委 不 要 重 犯 錯 誤 。
最 後 , 房 協 亦 擁 有大 量 市 區 出 租 老 舊 房 屋 , 希 望 房 協 自 動 無 條 件 交 還 政 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