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校園驗毒
日期:2009-08-18自願性學生驗毒計劃多漏洞,強制性驗毒更不可取。學生吸毒流行,正反映人格教育的欠缺。政府反毒不力,卻將責任加諸學生和家長上。執政者為求短期成效,而忽視長期的耕耘。為政者短視兼急功,學生那有不貪圖短暫刺激,而長期沉淪毒海呢?
將學生驗毒比作酒後駕駛強制驗酒精,此乃錯誤。酒後駕駛為犯法。吸毒不是犯法,藏毒超過一定量才算犯法。強制學生驗毒,是否隱含吸毒是犯罪呢?如果要通過立法強制驗毒,可能有一天連吸菸也會犯法,吃口香糖都要罰錢,手淫要鞭笞,抱攬枕要強制心理輔導,嫖妓要遊街示眾。
吸毒自古有之,秦始皇求仙丹,南北朝士大夫好「五石散」,明清流行鴉片,現在就有大麻等。但凡有刺激性的物品,都可以上癮;菸酒、香料、色情刊物……甚致打機等都是,只是程度上的強弱有別。人類追求精神肉體上的刺激,亦不免沉迷上癮。個人精神品德上的教育,才是抗拒誘惑的基本力量。教育工作者無力糾正學生的品格,卻消極尋求外力脅迫學生。政府反毒無力,迫廣大無毒學生驗毒,實為擾民以求補過。
不希望見到明天要強制女學生要驗孕,男學生要驗愛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