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強拍利小業主
日期:2010-03-19強制拍賣的門檻由九成降到八成,對小業主利多於弊。小業主更容易齊集業權招標出售,增強小業主的議價能力,賣得更好的價格,以便改善生活。
讀者要知道分層樓契的業權,只是一個地段上不可分割的份數。個別業主的權利是跟其他全部業主捆綁在一起的。涉及全體業主的利益,均需按業權份數來決定。例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重建及維修大廈公共地方……等。所以大多數決定的原則才可以引入強拍條例中,是少數服從多數。
事實上,自1999年強拍條例實施後,小業主比發展商更積極。不少具重建價值的市區舊樓,小業主努力齊集業權在市場出售。能夠集齊全部業權的,都能賣得好價;例如北角皇龍台,集齊發展商以外的業權再售予發展商。
要集齊業權談何容易,齊集九成亦是困難重重。只要有心人率先買入一成業權,便可以小制大,要求不合理高的收購價,阻礙重建,置其他小業主而不顧。所以強拍門檻降至八成,是增強小業主的集團議價能力,排除用心不良的落釘份子,以及少數抗拒重建的鄰居。集齊八成業權,賣得好價,改善生活,讓發展商跟餘下的少數份子周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