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九招 (二)

日期:2010-04-30

曾九招內容全是規管發展商銷售樓花的手法,表面上是主菜,而配菜是快速增加土地供應。但配菜的收效卻最快,等如前菜一般挑起食欲為主,主菜反而肥滯。主動拍賣官地足夠冷卻市場氣氛,配以樓花銷售規管,令個別消費者有更多時間考慮,不致倉促決定。

 

政府規定樓花銷售前三天,必須有價單。而價單不得少於可供出售單位的三成(細項目)或五成(大項目)。早前規定是一天前出價單,但單位數目卻不限。發展商推出少量單位的價單,然後即場加價加推,消費者處於不利地位。如今每次加推前,均要三天前出價單,令買家有更多時間考慮,並可以比較不同單位的定價差異。此舉對買家有利,除了有足夠時間考慮,有冷卻買樓衝動的情緒。

 

發展商應變的辦法,可以提前五天出價單。遇到市場反應熱烈,有足夠時候再出新價單,兼可加價加推。其中價單的制定便要考心思,通常的手法是先平後貴,有別於今天先貴後平的手法。例如先推無海景單位,後推海景單位;先推低層單位,後推高層單位;先推細單位,再推大單位。回復到九十年代的售樓方法,先營造低價傾銷,吸引大量買家,然後逐步加推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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