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樓証
日期:2010-05-13市建局的樓換重建計劃,規定不許轉售,令計劃變得沒有吸引力。無助於加快重建速度。不如效法港英時代的換地証,發行換樓証,並容許轉售。有轉售的利益,才有誘因,令居民接受重建計劃。
市建局建議的樓換樓計劃十分嚴苛,為了防止炒賣、禁止轉讓換樓權益。整個重建過程可能長達數年,甚致十年。當中社會和人事變化很大,受影響的居民,可能因工作變遷,而不再需要原區居住。如果樓換樓權益人身故,是否可以繼承呢?政府不准轉讓,但可否送贈他人呢?
樓換樓又不准自選樓層和座向,揀樓次序以抽籤決定。表面公平,實際愚笨。抽籤結果,可以是原先的高層戶抽中低層,而低層抽中高層。請問居民如何能接受呢?再者,樓換樓是以劃一呎價提供予重建戶,即使日後樓價大起大跌,呎價亦不變,業主要自行承擔風險。最令人反感的,市建局將會扣起部分補償金,作為日後的訂金,不是部份還要支付差額,即未見官先打八十。
市建局可以考慮發換樓証,制定一個換樓比例,即每呎舊樓可換多少呎新樓,容許轉售,但只可以換同一項目,不可換取別的項目。並且換樓証有效期是項目落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