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住公屋變應份

日期:2010-07-27

公屋資源被濫用,一如所有的福利制度。但年青人一滿十八歲便申請公屋,就如同年青人乘搭地鐵或巴士,便搶佔座位,不讓老弱婦孺。不單止是濫用,而是自私自利。到底是什麼原因,令到年青人如此不知進取,是否我們的福利制度誤了年青人呢?

 

據新聞報導,1830歲公屋申請人大幅增加,今年5月有2.2萬宗,較去年5月的1.72萬宗,增加22%這是准許單身申請公屋以來最多年青人申請的。30歲以下申請人中,擁大專學歷的比例上升,另外有不少申請人是來自公屋家庭。

 

事實上,不少公屋家庭的年青人,一旦踏入社會工作便申請公屋,又或大學畢業後便申請。年青人不問自己的能力高低,利用制度的方便爭取好處,會影響鬥心和向上爬的決心。拿到一點好處而賠上下半生的上進機會,誠屬可惜。

 

如果視公屋為應得之物,父母有公屋,下一代亦要有公屋,公屋變相世襲,正中了貧窮跨代的毒咒。上一代父母在戰亂中長大,無緣受教育,收入有限,需要社會提出低廉住屋。但上一代公屋戶中,有不少兒女奮發向上,讀書有成,不需社會援助,可以自置居所。今天香港的年青人缺少這種上進心,甘於先取得好處,正是我們要擔心的。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