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發麵家強拍事件
日期:2010-10-27「兩發麵家」強拍事件,說明傳媒專業水平低落,自己誤解法例,又誤導公眾,事後更拒絕認錯。如果傳媒繼續如此淪落,只會自毀前途,又或淪為有心人的宣傳工具或打手。
各大傳媒(包括電視台)大篇幅報導「兩發麵家」強拍事件,滿以為可以找到強拍的死穴,踢爆政府的失誤。無良發展商藉八成強拍迫死老街坊麵家,是賺取收視的廉價良方。連立法會「諸公」亦不甘後人,藉題向官員質詢。
事實上,兩發麵家事件根本不符合法定要求,不可以申請強拍,首先樓齡未過五十年,其次樓上住宅單位各5%業權,未過一成,又不能申請。質詢的議員事前有否做功課,搞清楚事實。報導的記者不加深究,自己不懂,亦可致電專業人士查詢。
最要命是傳媒事後的態度,竟指發展局轉軚。把自己的誤導,說成是別人的轉軚,不負責任竟政如此地步。傳媒報導重點亦有偏頗,為何不問竟然近九成業權已經接受收購呢?到底什麼才是大部份市民的選擇呢?
兩發麵家有法定受保護的私有產權,可以拒絕收購。如果發展商有任何無良迫售手段,相信亦難逃傳媒的報導。共產主義有群眾鬥爭大會,資本主義有傳媒審判的遊戲。兩者都是未有充分證據便定人罪,這正是社會不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