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多人買樓 社會更不安

日期:2011-08-03

「愈多人擁有自置物業,社會便愈安定」,這是社會人士經常掛在嘴邊的,政客深信不疑的宣傳口號,藉此要求政府人建居屋。事實上,愈多人自置居所,社會真的愈安定嗎?

 

九七年特區政府成立,董建華及其智囊就是深信愈多人買業,社會便愈安定。於是大建夾屋居屋,並大力推出自置居所貸款及出售公屋。結果是自置居所比例上升,同時市民不滿亦上升。開始每年七一遊行,反對政府各項施政。

 

施政者忘記自置居所不是市民一次過的消費,口袋有一百元便可以買五十元的手袋。買樓是分期付款式的購買行為,即是大量舉債的預支式付款,往後分二十年還款。其中最大風險是利率和房價的升跌,最要命是人們無視聯繫匯率的缺陷,令香港沒有自己的匯價及利率政策,隨美匯及美息大幅波動。由過去列根時代的20厘息到今天幾近零息,樓價由九七高峰連跌六年到零三年的谷底。所以港人分期付款供樓,背負極大風險,亦正是負資產供死人的原因。

 

大跌市的六年,公屋居屋的順口溜:「寧做戶主,勿做業主」。誤信特區政府自置居所的,窮供負資產,引起社會不安,不買樓的反倒輕鬆。四成人口租住公屋,反倒成為安定當時社會的力量。即愈多人買樓,社會可能更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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