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二手皆以實用面積計價

日期:2011-10-12

「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報告」要求一手樓盤全部以實用面積報價,並禁止以建築面積報價。歡迎政府確立實用面積計價的建議,更希望建議函蓋所有二手物業的交易。差餉物業估價署要全面公佈全港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資料,以配合立法。

 

有人質疑一手住宅只許以實用面積計價,而二手市場卻以建築面積計價,將會引起市場混亂,消費者無所適從。查實問題很容易解決,只要二手市場同樣以實用面積計價便可以。

 

現行地產代理監管條例規定地產經紀必須向買家提供單位的實用面臨,方法是根據差餉單編號透過諮詢聆逐次收費查詢,既費時又費財,效率很低。建議差估署於網上公佈全港住宅實用面積資料,任由市民免費查詢。方便消費者統一使用實用面積買賣一手和二手樓。

 

問題很容易解決,卻受阻於差估署,至今仍然拒絕全面公佈實用面積資料,任由市民免費查閱。該署堅持逐個查閱,逐次收費。甚致拒絕把實用面積資料印在差餉單上,讓差餉繳納人得知。到底是官僚心態,抑或私擁資料以自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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